5.23.2006

「我最希望推行的平等措施:同志願望調查』結果

去年中起,一些基督徒團體展開了大規模的反對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的宣傳運動。年底,政府推出「市民對同性戀的看法』電話問卷調查,贊成和反對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的意見比例相同,政府以社會沒有共識為由表明不會在短期內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在這連串的意見動員和調查中,同志的聲音一直遭到漠視。為了讓公眾知道最多同志希望落實的平等措施,新婦女協進會便進行了這個「我最希望推行的平等措施:同志願望調查」。調查由2006年4月11日至5月15日期間進行,採用網上投票的形式,每人可在10個願望中選5個,總投票人次共500人。調查結果於2006年5月20日婦進舉行的《刻不容緩—性傾向平等法律及措施研討會》上發佈,結果如下:

願望排名/平等措施/票數

1. 同性伴侶享有結婚和享有其他跟異性已婚伴侶同等的權利(367票)
2. 制訂一條全面禁止在所有範疇的性傾向歧視法例,禁止在工作和就業、教育、醫療、住屋和貨品及服務提供方面的歧視。(331票)
3. 同居伴侶設立註冊制度,讓同居的同性伴侶在法律上享有配偶地位。(304票)
4. 立法禁止針對同性戀者的騷擾行為(293票)
5. 立法禁止工作和就業上的性傾向歧視(265票)
6. 制訂煽動仇恨罪,禁止煽動針對同性戀者的仇恨(239票)
7. 立法禁止在教育範疇的性傾向歧視(233票)
8. 應盡快推行主流化政策,規定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檢討現行政策和措施對同志的影響,並提出改善措施(193票)
9. 讓同性伴侶或單身的同志都可以領養子女或接受人工授孕服務(183票)
10.立法禁止在提供貨品、服務及居所上的性傾向歧視。(126票)

上述提及的平等措施是總結了11個國家的法律及措施,詳見 http://www.nuxingwang.org.h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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