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2006

回應明光社「10個有關同性戀的問題」廣告之二 / alphabay

若我有同性性吸引,那我是否就是同性戀者呢?

性吸引?是對同性有吸引力,還是被同性吸引呢?近來看到一則娛樂新聞,有傳靚湯佬與一男演員有染,那男演員否認,但不介意被人認為是同性戀者,他說︰「若我是同性戀者,我會選畢彼特,而不是靚湯佬。」有誰知道他是不是同性戀者呢?不過他說明他不介意自己會吸引同性,也說明有同性會吸引他。性吸引很大程度是通過社教化(socialisation)的過程而學會的,浪漫是什麼?愛是什麼?拍拖是什麼?我們都是從傳播媒介、朋輩、家庭、宗教裡學到的。而且這個對社教化的接受和對抗的過程是終生的,在成年以後也會不斷改變。近年來性別身份也漸漸變得流動,男性不一定要怎樣,女性也不一定要怎樣。兩性都嘗試走出社會定下的框框,這是富想像力的社會的發展方向。性傾向也不一定是固定的,是可以改變的。保持對自我的性意識(sexuality)開放的態度也是一種生活的想像力。我們的社會依然對同性戀抱持偏見,認為同性戀是違反自然、是變態的。有些人即使感到同性有性吸引都會選擇不進行同性性行為,不過同性戀的生活,不以同性戀作為自己的身份。因為他們以為自己真的是不正常的,或者不想被認為是不正常的。有些人甚至會透過同性戀治療來改變性傾向,如治療一種病。這也是一個接受或是對抗社教化的決定。

當一個人想吃橙,而大多數人覺得吃蘋果比較健康、比較自然、比較正常(事實並非如此),所以他就不吃橙了,而去吃蘋果。雖然他並不喜愛吃蘋果,但也硬著頭皮把蘋果塞進口裡,盡可能不咀嚼而吞下。他也可以堅持吃橙,甚至在大庭廣眾下吃橙,雖然會引來奇異的目光,但他不害怕,那是他生活的態度,也是向人證明吃橙無害。

有些人不明白為何同性戀者要高調表現身份,如果你不說,沒有人知道你是同性戀者呢?很多時同性戀者就是需要身份認同,需要知道社會上還有和自己一樣的人。在世界各地舉行的gay pride parade就是一種同性戀自強運動,而不是霸權,想要說的就是︰雖然和你們不同,但是要讓你看見,我們是同樣正常和健康的。我們的頭上也有彩虹。遊行隊伍的各種奇裝異(易)服表現別性身份、性取向是可以顛覆的,生活是有無限可能的。

2005-08-08

1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http://www.txlyd.net/

同性戀傾向、同性戀行為、同性戀運動

沒有同性戀基因。同性戀不是天生的。(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少數人在某些時間(特別在成長階段),因著身心對某些家庭和社會環境因素的獨特反應,而產生了同性戀傾向。(同性戀問題概述)

有同性戀傾向,不一定就要進行同性戀行為,正如每個人都有各樣的傾向,卻可以選擇是否按著這些傾向進行相應的行為。

曾經有同性戀傾向的,不一定長期都繼續有這傾向。

曾經有同性戀行為的,不一定長期都繼續進行同性戀行為。(前同性戀者,性取向改變)

同性戀行為危害健康。(同性戀行為危害健康)

廣義基督教(同性戀與廣義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儒教、道教的教導都不認可同性戀行為,以及男女結合的婚姻以外的任何性行為(同性戀與宗教)。這些教導跟對任何個人的歧視無關,而牽涉信仰和道德問題。

同性戀運動起初可能是為了保護同性戀者,但在一些地方將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之後,同性戀運動得寸進尺,爭取淩駕一切的特殊權利將同性戀價值觀強加給所有人(權利、道德等問題):

-以反歧視為借口,要以法律壓制任何對同性戀行為的不認可或負面的言論,扼殺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同性戀運動壓制自由)

-要在學校和課本強制進行洗腦教育。(同性戀運動的洗腦教育)

-要重新定義婚姻,以推動「同性婚姻」。這對社會(同性婚姻的問題-社會)、育兒(同性婚姻的問題-育兒),以及其它(同性婚姻的問題-其它)方面產生極其深遠的影嚮。

「男女同性戀者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模式,卻沒有權強迫我們所有人贊同他們,也沒有權為我們所有人重新定義婚姻。」

不是每個有同性戀傾向、或現在或曾經有過同性戀行為的人都願意被同性戀運動所代表。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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